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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 (日报记者夏帆实习生张玲娜陈 桃)昨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市首宗网页著作权侵权案作出判决:被告馋猫网因抄袭构成侵权,赔偿原告“逛重庆”网经济损失2万元人民币,立即删除侵权部分。该案件以被侵权方胜诉结束,为同类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的判决提供了重要参考。
去年9月,“逛重庆”网工作人员点开馋猫网首页时,发现该页面的布局结构,栏目设置分类,形状,颜色等表达形式,与“逛重庆”网极其类似,甚至个别细微图案完全一致;“逛重庆”网的原创重庆美食地图全部被剽窃;商家会员页面,里面的评价栏和“逛”网完全一样。对此,逛网工作人员多次警告对方,但未能成功。
早在2005年1月31日,“逛”网便到重庆市版权局进行了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其负责人张巍巍认为,馋猫网未经许可,擅自抄袭使用,已经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11月16日,“逛重庆”网正式对馋猫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重庆馋猫网以及技术支持重庆博通水利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部长王京表示,案件最终以“逛”网获赔而结束,对重庆网络版权保护有着积极的作用,警示人们不能在网上任意抄袭。
维权尚需加强
昨日,市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部长王京表示,我市类似的网页著作权侵权情况其实早已出现,但网民普遍缺乏网页著作权的维权意识。
据介绍,现在到市版权局进行作品版权登记的网站还不到10个。他指出,要保护所建网页的著作权,应具有网页著作权的维权意识,一方面可以从技术上对网站加密,来访者只能浏览,不能复制;另一方面应在版权局进行登记认证,保护自身权利。
—— 综合自《重庆日报》、《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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